本基金进行积极主动的长期资产配置,通过精选不同资产类别中的优质基金,构建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投资组合,在控制投资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股票、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目标比例中枢为60%,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40%-9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15%,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范围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资金类别,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所指偏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含以下两类:第一类是在基金合同中约定投资于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在60%以上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类是过去最近4个季度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60%以上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包含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公募REITs)、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含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下行风险的前提下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并通过全方位的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精选出基金管理人旗下的优质基金构建投资组合,以适度稳定的资产配置策略有效综合基金管理人主动投资管理能力,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持续、稳定增值。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与政策动向、经济周期所处阶段、资本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同时基于对大类资产(如权益类、固定收益类、商品类)的中长期“风险-收益”评估,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确定大类资产的中长期配置权重及调整区间,以期在控制下行风险的同时力争提高基金收益。同时本基金将紧密跟踪市场流动性、资金流向及供需关系等市场运行状态指标,根据最新的市场环境及经济发展情况动态调整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力争实现投资组合的收益最大化。 本基金通过设置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中枢保持组合中各类资产的相对均衡配置。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战略配置目标比例中枢为60%,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40%-90%。通过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最终确定权益类基金在本基金组合中的占比,同时,在权益类基金内部将采用“核心—卫星”资产配置策略。 2、权益类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即核心—卫星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基金管理人旗下主动权益类基金按照风格和行业两个维度进行划分。具体地,本基金在主动权益类基金投资方面采用“核心—卫星”资产配置策略,即将组合资产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核心”组合,主要投资于风格类基金中业绩持续、风格稳定的绩优基金,另一部分为“卫星”组合,主要投资于行业类基金中的优势行业基金。 本基金在主动权益类基金投资中,核心组合的投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卫星组合的投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环境走势、经济和产业周期,股票市场估值,市场风格转换,以及市场整体的波动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对核心—卫星组合之间的资产配置进行积极主动的动态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1、股票精选策略 在股票投资中,本基金将采用“自下而上”的策略,精选出具有持续竞争优势且估值有吸引力的股票,精心科学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辅以严格的投资组合风险控制,以获得当期的较高投资收益。 本基金精选组合成份股的过程具体分为二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企业优势评估。通过深入的案头分析和实地调研,发现在经营中具有一个或多个方面的持续竞争优势(如公司治理优势、管理层优势、生产优势、市场优势、技术优势、政策性优势等)、管理出色且财务透明稳健的企业;第二层次,估值精选。基于定性定量分析、动态静态指标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内在价值、相对价值、收购价值相结合的估值方法,选择股价没有充分反映价值的股票进行投资及组合管理。只要一个企业保持和提升它的竞争优势,本基金就作长期投资。如果一个企业丧失了它的竞争优势或它的股价已经超过其价值,本基金就将其出售。 同时,本基金将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发展状况,对上市公司进行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三个维度评估,并将ESG评价情况纳入投资参考,剔除有ESG重大瑕疵的股票。 此外,本基金将参考技术分析方法辅助进行股票的投资决策。 2、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的投资策略 考虑到香港股票市场与A股股票市场的差异,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本基金除按照上述“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还将结合公司基本面、国内经济和相关行业发展前景、香港市场资金面和投资者行为,以及世界主要经济体经济发展前景和货币政策、主流资本市场对投资者的相对吸引力等因素,精选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基金投资策略 1、核心投资策略本基金根据基金管理人FOF基金经理精选方法,通过金字塔定性分析框架和量化立体分析模型交叉验证的方式,判断基金产品风格和基金经理风格是否匹配。基金管理人对旗下基金的基金经理提出“三化”要求,即风格稳定化、业绩持续化和价值观正确化。基金经理在投资中做到投资风格不偏移、投资业绩长期可持续,以及始终确保价值观正确,以此形成基金业绩的坚实保障,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也是本基金实现长期增值的基础。基于对不同风格基金的深入研究,本基金将运用各有效指标进行基金筛选,剔除投资风格不稳定的基金。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基金精选,按照“设定核心配置比例—精选优质基金—构建核心组合”的路径,实现核心投资策略。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设定核心配置比例:结合对市场中长期投资趋势的研判、本基金风格定位和业绩比较基准中不同行业的占比和权重等因素,初步设定本基金核心组合在不同风格类基金中的投资比例;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市场短、中、长期发展走势的分析和预期,适度调整本基金核心组合在不同风格类基金中的投资比例。 精选优质基金: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基金,本基金根据基金的历史业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基金的规模和流动性、基金评级等一系列量化指标对基金进行分析,并运用基金分析评价体系,对基金进行表现分析、归因分析和风险分析: 1)基金的表现分析:分析并确认基金绝对和相对表现优于同类基金平均水平; 2)基金表现的归因分析:了解基金的择时和选券能力; 3)基金的风险分析:确认基金总体投资风险水平适当可控,分析风险的来源。 构建核心组合:基金管理人在前述配置比例基础上,根据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流程审慎精选,并在权衡风险收益特征后,最终科学合理地构建出核心投资组合。 2、卫星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对行业投资机会的把握贯穿于投资的全过程,在市场环境的各种变化中,本基金将始终坚持寻找最优性价比的行业基金来提升组合收益率。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基金精选,按照“挖掘优势行业—优选代表基金—构建卫星组合”的路径,实现卫星投资策略。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挖掘优势行业:本基金管理人深入研究宏观经济和行业周期等因素,挖掘经济周期变化中的具有超额投资收益的行业投资机会,分析本基金投资此类行业获得超额收益的可行性,最终定位卫星策略投资的优势行业。 优选代表基金:根据卫星策略投资的优势行业,本基金管理人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选择旗下最优和最具代表性的行业基金。 构建卫星组合:结合定量和定性研究结论,根据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流程审慎精选,运用最优化技术实现卫星组合配置,并随着行业轮动过程中不同行业面临的不同投资机会,适时动态调整。 3、公募REITs投资策略 基于基金管理人对公募REITs基金运行规律的把握,本基金将综合考虑流动性、估值等因素,从产品结构、底层资产、收益测算等三类指标来精选公募REITs基金进行组合管理,在严格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组合创造稳健收益。 风险管理策略 本基金高度注重组合风险的界定与控制,将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投资过程中,通过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风险控制机制,做到全面监测、及时预警、科学判断、合理控制,实现组合风险与收益的优化平衡。 本基金将利用定性和定量技术识别组合的各类风险,建立多重量化风险模型,通过数量化方法精确测度各类资产的风险,最大程度降低可识别的风险暴露,将组合波动风险控制在与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相符合的合理区间水平内;同时,本基金将通过全方位的风险监控体系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在符合投资范围和限制的前提下灵活调整仓位,优化资产配置,从而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组合的回撤,获得良好的风险调整后的收益。 未来,随着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在不改变投资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1、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以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到期时间与投资者原持有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时间一致,因多笔认购、申购导致原持有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不一致的,分别计算;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收费不同,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同一类别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可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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